第22章国有股权受让的对象分析与遴选机制建立

摘要

国有股权结构调整决不能简单等同于国退民进,把国有股一减了之,要充分关注国有股权的受让对象,理想的受让对象应该是战略性的私人投资者,是有着强烈意愿也有能力把企业经营好的私人投资者.所以,能否引人有能力的治理主体并成功地进行公司治理,能否筛选到优秀的“资本家”,是决定减持能否最终取得成功的关键一步,特别是那些真正关心企业发展、依靠从企业资产升值和资本回报率提高中获取利益的股东。如何从现行和潜在的资本拥有者中挑选出优秀的战略投资者?这必须建立起一套遴选机制。一般来说,应该分三步; 一、是国有股出让方应当公开披露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尽可能地增加竞标者的数量。二、是从众多候选的国有股受让对象中挑选出产业战略投资者,淘汰财务性投机者。三、是在基本圈定的产业战略投资者中选定理想的受让对象,主要运用财务指标进行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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