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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传媒政策中的公共利益标准:概念的表征及演进

         

摘要

公共利益作为美国传媒政策的一个核心概念,一直缺乏清晰而统一的界定。以政策决策者或诠释者的认知框架和意义阐释作为研究视角,本研究发现:在早期传媒政策中,公共利益标准在根本上指向建立一个有序竞争的商业广播体制;在公共信托模式下,公共利益标准的主要意义体现为对规制者权力的制约以及对被规制者行为的约束;而自1960年代以来,市场至上开始成为FCC传媒政策的主要基调,所谓的公共利益被等同于消费者主权和经济效益,成为一种通过市场力量就能够获取的东西。总体而言,美国传媒政策中的公共利益标准存在两种不同的表征模式:以民主理论为基础的社会价值模式以及以经济理论为基础的市场模式;而其概念诠释上的模糊性,不仅可以解读为一种设计,而且在根本上源于媒体两重属性的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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