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民主与科学》 >改进监察体制 扩大监察范围

改进监察体制 扩大监察范围

         

摘要

根据1990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规定,我国的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监察部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行政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