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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弦索乐与江南丝竹乐的异同探究

         

摘要

“中原弦索乐”和“江南丝竹乐”的关系源远流长,它们之间的联系可以追溯到明代戏曲音乐家,“昆曲始祖”魏良辅说,“北曲以遒劲为主,南曲以婉转为主,各有不同”.由此可见,两者的艺术形式,不仅表现在乐队的乐器组合的不同,艺术风格的明显差异也是其形成不同艺术体裁的重要原因.从两个乐种传统的乐曲结构上看,两种艺术形式有着较大的一致性,集中体现在“八板”或“六板”体的音乐结构形式在两者传统曲目的结构手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江南丝竹乐的乐器特点,一是以竹笛、二胡、琵琶为主奏乐器,二是演奏重在一个“和”字上.演奏特点方面,中原弦索乐的音乐是按照对比、重复、变奏、展衍的原则进行的,讲究“起承转合”,重复是板头曲中一种运用比较普遍的手法,重复的目的是为了乐曲材料的统一,从而不断加强听者对材料的感觉和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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