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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改革要由“物理变化”上升为“化学变化”

摘要

从2012年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以来,应该说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取消和合并了一大批审批项目,集中审批也提高了效率。但这仅仅是在“时空整合”方面的“物理变化”,尚未从本质上对审批体制和政府职能进行有促动性的“化学反应”。因此建议厘清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边界,分类明晰审批的性质,促进审批中的“化学变革”,即区分政府专管事项、社会自治事项和社会自立事项,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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