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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汉简所见《汉律》散简辑证

         

摘要

汉代重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拥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居延、敦煌等河西汉简中下行和平行公文多以"如律令"结束,反映了当时法治的普遍性。这些"如律令"的内容大多与某种具体律令相应。河西汉简中的法律条文反映了西汉中后期至东汉的司法情况,与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等秦及汉初法律简相比有一定特点。但由于本身零散、残碎,故长期以来关于它们的内容、性质和使用情况的讨论多有争议。从河西汉简中择取"律"的性质较明确或自称为"律"的条文25条,参考睡虎地秦律和张家山汉律,对其内容、属性予以判断,发现共涉及《汉律》1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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