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学论坛》 >论个人住房贷款中的连带责任保证

论个人住房贷款中的连带责任保证

         

摘要

个人住房贷款中,有三种连带责任保证人.个人和非专业担保法人作保证人,提供的保证金存款有可能用于清偿自己的债务,银行对其没有优先受偿权,对贷款的担保并不十分安全.开发商作保证人,具有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赢效果;但是,其担保范围太窄,仅限于开发商出售的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商品住房.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作保证人,被保证人要支付费用、这会缩小借款人范围;其营业期限不确定、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可能在贷款有效期内终止,这会给贷款银行和被保证人造成损失.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