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进程中,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完成这一历史重任,首先要发展农业生产力。我国农业在基因工程、超级稻、抗虫棉、疫苗工程、农作物育种、生物农药研制优质水稻产业、各类畜牧业、水产养殖业、优质果品业、精细蔬菜业、花卉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的发展等方面,已取得一批重要的科技成果。如果涉农单位如不对这些农业技术成果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就会使这些对我国农产品发展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被外国或外国涉农企业无偿利用,影响我国农业竞争力的提高,对农业生产和国际贸易造成巨大损失。在农业科技档案管理的过程中,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农业科研发展和农业生产服务,以适应国内外对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新形势。本文介绍了知识产权档案的形成及其法律特征,对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农业科技档案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依法利用农业科技档案保护农业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