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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

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

  • 召开年:2007
  • 召开地:武汉
  • 出版时间: 2007-07-14

主办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会议文集:中国会计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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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现金股利作为能够对公司治理和公司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财务事项,已经得到财务经济学领域的广泛关注.本文对国有股权与现金股利政策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国家股比例与现金股利支付水平呈显著的U型关系,这与国有股权与公司价值之间的U型关系相一致,表明当政府持股达到一定规模,作为大股东的政府可能更愿意对公司实施公司治理投入,从而实施有利于降低公司代理冲突、支付更多现金股利的分配方案。
  • 摘要:国外研究表明,管理层可能利用权力影响自身薪酬并寻租从而降低薪酬的激励作用。本文利用2001-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管理层权力对于作为管理层隐性薪酬的在职消费以及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相对于其他企业,管理层权力大的企业管理层的在职消费更多,但绩效并未改善。研究还发现,在职消费难以起到激励作用;相对于国有上市公司,民营上市公司管理层权力更大,在职消费更高,但绩效更差.
  • 摘要:由于历史原因及制度背景,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复杂,并由此导致了企业控制权配置结果的多样化,进而产生了不同类型代理成本,并最终反映在公司绩效上。而作为度量企业经营业绩的新型指标,EVA(Economic Value Added,即经济增加值)凭借其客观性与可操作性,越来越受到财务界的青睐.本文在对我国控制权现状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基于控制权与EVA关系的分析框架,结合现代公司治理的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提出了关于控制权配置状态、控制权主体性质与EVA之间关系的理论假设.通过对我国资本市场2002~2004年间2001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全体公司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发现不同控制权类型样本公司的治理效率存在显著差异。相对于管理层控制型上市公司,所有者控制型公司具有较好的EVA业绩;相对于非国家控制型上市公司,国家控制型公司具有较好的EVA业绩;相对于非集团控制型上市公司,集团控制型公司具有较好的EVA业绩.由此,本文认为不同控制权类型样本公司的EVA业绩差异揭示了控制权与公司业绩两个层面的外在对应关系,而导致业绩差异的深层原因则有赖于进一步的探索与证明。
  • 摘要:尽管基于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的大多数研究均证实了资产出售的财富效应,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严重的信息非对称性和资产出售目的的多样性,我国上市公司资产出售向投资者传递的信号和信号显示机制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有所差异,国内相关研究并未在此取得一致且显著的结论.而本文结合了资产出售财富效应的多种理论解释,以信号理论作为出发点。通过上市公司资产出售公告披露的资产出售目的,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出售分为"改善财务状况"、"经营战略调整"和"资产结构调整"四类,运用基于市场模型的事件研究法对我国不同目的的上市公司资产出售的市场反应进行的分组的对比研究,并通过回归分析进一步讨论了资产出售市场反应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信号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资产出售的市场反应:披露目的为缓解债务压力,改善财务结构的资产出售公告会导致市场较为显著的消极反应,在资产出售公告后,股东财富有大幅度的损失;而披露目的为提高经营集中度或处置不良资产,改善资产结构时,分别符合"经营集中度"与"有效配置假说"的理论解释,存在微弱的财富效应,但仅出现在资产出售公告之前.回归分析表明,公司规模、是否关联交易、净资产收益率对市场反应有显著影响,同时,披露目的为缓解债务压力,改善财务结构的资产出售,对股东财富会产生时间较长的负面影响。
  • 摘要:本文选取2003-2005年披露最终控制人信息的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考察了不同股权性质下上市公司总经理更换当年的投资行为的变化,考察在我国是否存在经理人员离任时的免职影响,不同股权性质下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离任前的动机是否相同,并构建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治理指数,考察公司治理是否能够有效改善上市公司经理人员的这一免职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总经理更换当年没有显著的免职影响,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中总经理更换当年经理人员存在明显的寻租行为,但是,无论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是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都没能有效的抑制经理人员离任前的寻租行为。
  • 摘要:本文试图通过提供一个关于投资者保护、金字塔结构与控制权私利的具有较大创新性的理论解释框架,来探讨其潜在的内在逻辑关系,并以中国证券市场具有代表性的格林柯尔案例为例进行分析。本文认为由于投资者保护的差异,投资者籍此事前形成了关于经济公正的不同预期,据此进行不同的投资行为选择。在投资者保护较好的环境下,公司治理兼顾经济公正与投资者个体的效率,从而诱使投资者分散投资,以规避风险等。然而,在投资者保护较弱的情况下,公司治理就倾向于强势原则,诱使有实力的股东集中投资,进而通过控制权放大效应形成复杂的金字塔结构,籍此进行掏空和寻租等以获取控制权私利.同时,为了隐藏获取的控制权私利,强势的控股股东会利用金字塔结构的复杂性、对剩余公司治理的控制等有利条件,通过盈余管理等手段操纵会计信息,降低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 摘要:本文以我国资本市场上引人瞩目的"科龙电器事件"作为切入点。研究了我国的投资者是否关注审计师的职业声誉.研究结果显示,当审计师的声誉受损时,市场会对其审计质量产生质疑,并且通过股价机制体现出来.在本文研究的对德勤职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两个事件点。市场对经德勤和其他"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都做出了负面的市场反应,且投资者对两者的反应程度并没有显著的差别,即市场把"四大"当作一个整体看待,德勤的声誉受损对其他"四大"事务所具有负面溢出效应。进一步的研究还发现,在声誉受损事件中,对于不同公司,投资者做出的负面市场反应并不相同。当公司存在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越大时,市场的负面反应更加强烈.
  • 摘要:本文以少数所有权控制结构(controlling minority structure)形成的最终控制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为研究对象,通过对LLSV模型的扩展,分析最终控制人在什么条件下会实施侵占少数股东利益的经济行为。模型分析结果显示,投资者法律保护程度、相对所有权和相对投资收益率是最终控制人实施利益侵占与否以及利益侵占程度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模型的分析结论与已有公司治理经验研究的发现一致。
  • 摘要:本文从研究有限理性个体行为着手,运用行为金融学中的"小数定律"理论,分析了投资者在股权分置改革套利追逐中的认知偏差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并对股权分置改革中投资者对不同对价方案的反应进行了分析、检验和解释.研究的结果表明,投资者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套利追逐中,并不关注股改进程中的公司的内在价值,仅仅依靠"小数定律"的认知偏差进行投资决策,这显然不是一种完全理性的经济决策行为。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一,通过"小数定律"的运用,对我国此次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投资者套利行为的形成机理进行了新的理论阐述和解释;第二,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个体投资者的决策因素并不包括传统的基本面价值信息,相反只是出于认知的偏差、情感波动以及预期来做出并不高明的决策,这为证券市场特定历史事件下投资者行为的研究提供了经验证据,并为投资者进一步改进交易策略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
  • 摘要:2001年之后,我国机构投资者正经历着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针对之前屡屡发生的违规行为,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目前还存在很大的争议.Grossman与Stiglitz(1980)等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更直接的体现为通过知情人交易(informed trading)向市场传递信息.在以前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通过考察机构投资者交易对股价中公司特有信息含量的影响,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对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所起到的作用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验.在控制了内生性、噪音等因素影响之后,实证结果显示机构投资者交易确实增加了股价中的公司特有信息含量,提高了市场的效率。本文加深了对我国资本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理解和认识,从更直接的角度验证了引入机构投资者对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监管者正确导向了机构投资者的行为。
  • 摘要:我国特有的行业结构状况和资源配置体系决定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源条件之间存在内在的相关性,而且具有显著的行业特征.因而,实证检验可以发现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业绩差异具有一定的解释作用。本文提出多重业绩决定机制分析框架,解释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公司业绩之间相互作用机制。其中,企业所处行业结构状况和拥有的资源条件是造成企业间业绩差异的决定性因素。过分地依赖公司治理理论解释股权结构和业绩相关性,推断不同股权结构的公司治理绩效,难免会得出误导性的结论.
  • 摘要:转轨经济和新兴市场的双重特点。决定了我国企业并购中的政府控制特色.政府控制对企业并购前后投资行为的影响各异。本文以2001-2003年的440起并购事件为样本,从是否属于政府控制、行政级别、层级结构和是否属于企业集团成员等角度,分析了我国政府控制差异对公司并购前后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1)公司收购后存在比较明显的过度投资问题,这主要是由非政府控制企业收购前后的过度投资所引起,表明金融资源分配过程中政府的超强控制对民营经济的产生了"挤压"效应;(2)政策负担问题更为严重的地方政府控制对公司投资产生了负面影响,层级过长的政府控制企业和政府控制独立企业收购前存在比较严重的代理问题,但公司并购有助于减轻这种影响。应减少政府对金融市场的非市场化干预,继续推进地方政府控制企业的产权改革步伐,促进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以改善公司治理和促进公司并购的市场化运作。
  • 摘要:本文研究了董事会行为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我们首先从董事会成员的能力、努力程度和董事会组织认同与和谐等三个方面提出了董事会行为与公司业绩相关性的逻辑框架.然后,利用我国沪市上市公司的数据对董事会行为与公司业绩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董事会成员的能力、努力程度与公司业绩正相关,而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和谐程度与公司业绩负相关。这表明董事会行为确实影响着公司业绩,而且这种影响比起董事会结构与特征更为直接。
  • 摘要:本文以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2003-2005年的横截面数据为观察值,从大股东掏空的视角实证分析了现金股利政策的制度因素和技术因素。作者的经验研究发现:公司成长性、第一大股东持股和公司组织特征对现金股利支付率均具有一定的影响;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具有较显著的负向影响;第一大股东持股对现金股利支付率具有正向影响(但影响值逐年递减)。文章进一步观察到,随着第一大股东持股的增加,公司成长性对现金股利支付率的逆向影响也随之增强;或者说,第一大股东持股变化会对现金股利支付率与公司成长性之间的关联度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即使大股东存在掏空的动机,第一大股东仍有优化现金股利政策和公司资源配置的积极功能。
  • 摘要:业务集中度反映的是企业配置资源集中与分散的程度,体现在经营模式上就是专业化与多元化的不同趋向。研究业务集中度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能够为企业的资源配置决策提供理论支持,为业务运营的改进提供参考。本文首先归纳了业务集中度的内涵,接下来以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六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最后给出了研究结论和建议。
  • 摘要:资本结构如何影响公司代理成本,是资本结构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以2000-2005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民营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实证分析发现: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与民营上市公司代理成本负相关,而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成本正相关;第二至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代理成本呈负相关,对民营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影响效果要好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管理者持股比例与代理成本正相关;社会公众股比例与上市公司代理成本不存在相关性;债务总体水平与代理成本正相关,但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的程度要大于民营上市公司;银行借款比例对代理成本的影响要好于商业信用比例,这两种债务比例对民营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的效果影响要好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流动负债比例和长期借款比例与民营上市公司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代理成本正相关,但无差异性。总之,资本结构对代理成本有较大的影响,是致使民营上市公司代理成本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成本之间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一结论的政策意义在于:完善资本结构有助于我国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我国政府要进一步推进民营化改革,以不断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
  • 摘要:本文分析了我国家族金字塔式控股结构下的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并从家族控股和超额控制方面进行了实证和解释.研究结果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呈倒U型关系;第二至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大股东利益侵占呈U型关系;大股东利益侵占与家族控股股东控制权正相关,与现金流量权负相关;大股东利益侵占与家族控股股东超额控制权呈正相关关系。这为我国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动机和家族企业治理研究提供了相应的参考作用。
  • 摘要: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2002-2006年的研发数据为样本,从高管团队人口特征和高管团队的异质性两个维度,研究了样本公司第t-1年公司高管团队特征对公司第t年研发投资强度的影响。结果发现,高管团队规模、团队平均教育水平、平均任期和团队教育水平的异质性与公司研发投资强度之间显著正相关,团队的平均年龄与公司研发投资强度之间显著负相关。考虑到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性质不同会通过选聘机制等途径影响公司高管团队的构成,进而影响高管团队的特征,为了考察在不同性质控股股东的背景下,高管团队特征对公司研发投入力度的影响有何不同,我们根据所有权的实际行使主体,将上市公司按控股股东的股权性质分为七种类型,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控股、地方所属国有企业控股、私有产权控股、外资控股、金融机构控股以及高校控股,由于后三类样本量太小,我们主要考察前四组,结果发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性质不同,高管团队特征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力度也不同,私有产权控股的影响较为显著,国有背景的影响力度较弱,尤其是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高管团队特征的各替代变量对研发投资的影响都不显著。
  • 摘要:财务资本对于企业价值创造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本对于企业价值创造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智力资本包括人力资本、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三要素,本文关注于三个问题的回答:一、在智力资本对企业价值创造日趋重要的今天,在我国企业实践中,财务资本是否仍发挥重要主导作用?二、人力资本作为智力资本的三要素之一,对企业价值创造是直接发挥作用,还是需要通过其他中介因素?三、哪一种因素,财务资本还是智力资本,对于企业绩效的可持续增长即战略绩效更具有重要意义?研究以江苏、浙江等地的企业为分析样本,在智力资本三分法的基础上,通过结构化方程构建了四个嵌套模型。研究结果表明:(1)财务资本对于企业绩效具有重要意义,相对于人力资本更处于核心地位;(2)人力资本不能直接对企业绩效发挥作用,需要通过关系资本和结构资本作为中介;(3)智力资本对于企业绩效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要获得长期战略绩效,需要更关注于智力资本的积累与培育.
  • 摘要:本文采用面板数据(Panel Data),以2003-2005年在深、沪两市上市的所有A股公司共1055家作为本次研究的样本,通过对其进行非参数检验,得出行业因素对我国上市公司营运资本管理具有显著的影响,行业差异不是由个别行业的异常值引起的,行业间上市公司的营运资本管理三年间具有高度稳定性且行业间差异也具有稳定性。并建立固定效应模型,对其进行GLS估计得出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各个行业营运资本管理的因素主要包括哪些,为我国上市公司的营运资本管理提供一些借鉴。
  • 摘要:非财务指标与企业财务业绩的相关性是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理论上来看,企业发展潜力是企业获利的源泉,是企业价值创造的源动力,应该对企业的财务预计具有预测作用,但是缺乏实证研究证据。企业的发展潜力是否真能够反映并预测财务业绩呢?本文以76家国有企业为样本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企业的发展潜力的确能够反映当前的财务业绩水平,并对未来业绩有显著的预测作用。这为我国完善综合业绩评价体系找到了实证依据。本文首先采取了主成分的方法对3个非财务指标进行了整合,得到发展潜力综合指标,然后重点研究了发展潜力综合指标与企业现在与未来财务业绩之间的关系,得出本文的主要结论.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了Robustness检验,我们一方面对单个指标与企业目前与未来的财务业绩的关系分别进行了分析,另一方面采用30家工业企业的数据进行了验证。
  • 摘要:本文以政府为评价主体,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评价对象,以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的利益要求为评价指标选取的依据,以层次分析法为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来构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是一个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既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务绩效进行评价,同时也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非财务绩效,尤其是与农民利益联结方面的绩效进行评价.本研究的特色和可能的创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选择政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绩效评价的主体。一般而言,研究企业的绩效评价大多从股东的角度或企业管理者的角度进行,很少从政府视角研究企业绩效评价,而本文却选择了政府视角来研究,这在绩效评价研究方面是一个尝试.2.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选择的不是常规的委托代理理论、管理理论等,而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由于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如制定扶持政策,给予龙头企业以资金、减免税、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政府成为龙头企业的核心利益相关者.政府在对龙头企业进行专用投资的同时,也对龙头企业提出了相应的利益要求。政府的这些利益要求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以及指标的选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3.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上,融合了财务评价指标与非财务评价指标,并选取了反映与农民利益联结方面的独特的指标,如带动农户数、农户从龙头企业获得的收入等。选取这些独特的指标是由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利益要求所决定的,也是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处的独特地位所决定的。
  •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签字会计师任期与审计质量的关系。以签字会计师5年期强制轮换规定出台之前的1998-2002年的302家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使用调整后的截面Jones模型所估计的公司操纵性应计数绝对值作为审计质量的替代变量,在控制相关变量的影响后,研究发现:(1)随着签字会计师任期的延长,审计质量并没有明显的降低,并且,在短任期里(≤5年),公司盈余管理的空间明显大于长任期(>5年);(2)在负向盈余管理中,随着签字会计师任期的延长,公司的盈余管理空间越大;(3)在正向盈余管理中,随着签字会计师任期的延长,公司的盈余管理空间并没有扩大。
  • 摘要: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事务所变更行为中由大所向小所变更的现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而从效率观出发的传统审计需求理论在解释这一现象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所有权安排是影响企业经济行为动机的基本原因之一,本文根据2001年至2004年间选择四大和国内十大的上市公司为样本,试图从机会主义观出发,研究我国上市公司现行所有权安排下的利益输送动机和行为与事务所变更之间的关系,发现掏空动机和行为是上市公司由大所向小所变更的原因之一,且发生变更的公司市场价值显著低于未发生变更的公司.本文同时还发现,控股股东持股规模和这种变更之间是一种凸函数关系,即二者之间呈左高右低并且先升后降的不对称倒U型曲线。
  • 摘要:本文把高管变更分为董事长与总经理同时变更、董事长单独变更与总经理单独变更三种.并分别考察它们与净利润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的关系。本文采用log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发现董事长与总经理同时变更的观测与净利润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资产收益率均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单独变更只是不考虑外部审计意见时才和净利润资产收益负相关。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后认为,对于董事长与总经理同时变更的观测来说,经营业绩是其主要影响因素;对于董事长与总经理单独变更的观测来说,年度报表审计意见是其主要因素。
  • 摘要:本文对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在预测退市方面的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以33家退市公司作为样本,采用了logistic回归方法,得出如下结论:无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对退市有显著的预测作用;审计意见在当年有显著预测作用,而以前年份没有预测作用;营运资金对总资产的比例能够有效地对重组还是退市进行区分,而审计意见没有区分作用;契约期、更换事务所次数、上市公司规模大小对退市公司的审计意见没有影响。
  • 摘要: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考察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如何影响上市公司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收费定价时是怎样看待各种公司所具有的不同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采用2001-2005年披露了审计收费和事务所数据的上市公司为样本,本文研究发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变量中,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董事会成员的持股比例和审计委员会的设立都对上市公司选择规模大的事务所有显著为正的影响;在治理环境方面,上市公司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的力度越小,公司选择大事务所的可能性越高,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控股的公司更加偏向选择小事务所,给定中央和地方控股的产权属性,在政府干预力度弱的地区,上市公司更可能选择大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大股东控制力强、独立董事比例高、董事会成员持股比例大的上市公司收取了较低的审计费用;相对于小事务所而言,规模大的事务所对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控股的公司收取了较高的审计费用。为了控制事务所选择和审计收费问题中的"自选择"问题,本文同时采用了Heckman两阶段的回归方法来加以控制。本文通过借助公司治理这个媒介,将审计市场中供求双方的行为特征联系起来进行分析,为研究审计市场的均衡定价水平和运行效率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 摘要:公司控制权安排对盈利质量及其市场价值有何影响?独立审计能发挥公司外部治理作用吗?本文用2002-2003年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实证研究回答了上述问题。用盈利相关系数计量盈利质量,本文研究结果发现:非经营性国有控股公司的盈利质量更低,经国际4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盈利质量更高;非经营性国有控股、股权集中度越低、股权制衡度越低的公司更不愿意聘请国际4大作为审计师;国有企业的市场价值并不低于非国有企业,企业市场价值与公司股权结构密切相关。本文通过论证独立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表明,公司控制权安排、审计师选择能够到影响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并对其市场价值产生影响。
  • 摘要:会计盈余信息有用性的研究都是以无差别的审计服务和盈余作为现金流的替代指标为前提的。本文放宽了这些假设,通过模型建立、实证研究,经验地研究了除非预期盈余具有信息含量外,审计意见具有增量的信息含量,但及时性弱于会计盈余.盈余与现金流间的差异为应计项,它易受到管理层的操纵,其波动性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审计的作用有助于减少这种波动性,能够对公司价值产生影响。本文进一步考察了与会计准则、审计有关的资本市场制度变化及其审计独立性与公司价值关系的时间序列特征,发现会计准则变化改善了审计独立性与公司价值的关系,但与审计有关的制度变化(第一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和事务所脱钩改制)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 摘要:本文研究在审计民事责任开启以后,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完善与执行、客户重要性与审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利用我国证券市场2003年至2005年的数据,在控制其它因素的影响后,研究发现:(1)客户重要性对审计质量并没有产生负面影响,事务所审计质量普遍有所提高;(2)随着法律责任的加重,法律保护条款的完善与盈余管理空间显著负相关,然而,法律执行越严的省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却越强烈.这表明中国证券市场出现了法律条款的完善与执行逆向起作用的"背驰效应";(3)审计师对盈余管理方向的关注与国外文献的发现不一致,审计师能够关注重要客户操纵盈余减少(负向盈余管理)的行为,但却无法控制重要客户操纵盈余增加(正向盈余管理)的行为;(4)相对于规模较小的事务所而言,投资者保护条款的完善对规模较大的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更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 摘要:事务所要想留住客户,除了标榜服务质量之外,另一种竞争手段是:要不是出具对客户有利的审计意见,要不就是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当事务所预期将对客户出具不利的审计意见时,可能倾向于对该客户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以作为留住客户的安抚手段。基于事务所特征的差异,本文的实证显示:这种减价安抚的倾向在规模较小、素质绩效较差、形象较逊的事务所相对较强。基于客户影响力的差异,我们的研究发现:当事务所面对的是影响力较大的客户时,这种减价安抚的倾向相对较强。
  • 摘要:本文选择审计师出具的持续经营审计意见为表征变量,以1998-2003年财务困境公司为样本,检验第一大股东股权特征对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师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负相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高于50%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师出具持续经营意见的可能性无显著相关关系。此外,当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时,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公司更可能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进一步的检验还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时,如果第一大股东是地方政府,则公司更可能被出具持续经营审计意见。
  • 摘要:以往的研究多把公司治理结构视为外生的,未能回答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原因。本文以2001至2003年期间中国地方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为对象,考察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内生决定。具体来说,我们考察了各地区市场化进程差异以及中央政府基于公司规模和行业特征采取的"抓大放小"和"战略调整"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最终控制人政府级别、政府持股比例以及政府持股方式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市场化进程越快的地区,上市公司更可能由低级别的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低;并且,大规模公司、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更可能由高级别的地方政府控制、政府持有的股权比例更高。但在政府持股方式上,市场化进程的影响并不稳定,而大规模公司由政府直接持股的可能性更小,并且管制性行业与非管制性行业的公司没有显著区别。这些结果表明,地区市场化进程以及中央政府采取的国企改革策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级别和持股比例上)--地区市场化进程减轻了地方政府控制公司的经济动机,而国企改革策略使得地方政府具有控制大规模公司和管制性行业公司的政治动机.上述结论在剔除深圳和上海地区的公司以减轻样本特殊性问题、采用工具变量法以减轻内生性问题以及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
  • 摘要:本文以国美收购永乐事件为案例,首先分析了两公司合并的动因,主要是为了形成资源的联合以期获得市场中的竞争优势,随后运用事件研究法,采用风险调整后的非正常报酬率作为变量指标观察两公司合并后累计超额报酬和股东财富的变动情况,发现合并事件并没有给两公司的股东带来财富的提升.最后本文对这一结果给出了一些评论并总结了研究存在的局限性。
  • 摘要: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兼具债性、股性、期权性质的混合金融工具,融资额已连续多年超过配合和增发,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最主要的再融资方式,其对公司的相机治理作用也通过模型分析等方式得到了广泛认同。而目前国内对可转债的研究大多着重于其条款设计等理论问题,少有结合具体案例,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其发行后的实际运行情况。本文在综述可转债经济特性与发行动机的基础上,结合山鹰转债的案例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管理者在转股期内人为控制转股情况的实施途径及其动机,揭示了特别向下修正条款对投资者转股决策的影响。文章发现,公司经理人利用向下修正条款,能够在公司未来收益不佳,股票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促使投资者转股,改变企业的负债水平.而该行为将直接导致可转债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无法发挥.通过对这一行为的分析,本文从全新的角度解释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偏好,并在二元制的股权结构下对该偏好产生的原因展开进一步讨论。
  •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对监督要素的规定,照抄美国模式,须要商榷.内部控制监督要素可分为控制者监督和超然监督组织两类。后者包括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分别剖析。我国流行上市公司监事会和国家委派监事会。国家委派监事会的实践否定了上市公司监事会不可能强化、应予取消的观点。两种监事会的目标和职能一致,应当互补.提高监事会和内部审计的地位,建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统一的超然监督体系,建立经济监督责任制。
  • 摘要:本文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定角度出发,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定义、主体、目标、分类、特征和内部控制系统要素进行了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重新定义:"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提供企业决策与控制相关与可靠的会计信息,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和作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文章还指出,如果将内部控制作为一种管理理念或管理模式,则应将内部控制看成是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作为一个控制系统,它应是有规律地或重复地执行某一项活动或某几项活动.而要保证控制系统的有规律地重复执行,在控制基础上进行的业绩评价和激励也应是内部控制系统的内涵之意。要素应具有不可缺少性和不可再分性。根据内部控制系统内涵,内部控制系统要素包括控制环境、控制变量、控制标准、信息报告、执行评估、纠正偏差、业绩评价、激励机制、沟通交流和监督控制十大要素。这十个内部控制系统要素构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任何一个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系统时必须全面系统考虑这十个方面的要素,缺少任何一个要素都将影响内部控制的质量。
  • 摘要:内部控制有不同的视角,主要有:审计视角的内部控制、管理视角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视角的内部控制,不同视角的内部控制其目标定位也不相同。在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日益融合的今天,应当如何确定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定位?本文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的集体选择,跳出企业来看企业,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实质上是一个有机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可以概括为"企业价值创造和分享系统",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的信息需求也可以在反映企业价值创造和增值分享的信息上得到统一.企业内部控制应界定为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及其代理人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一)企业价值创造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企业价值增值分享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三)企业价值创造和增值分享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摘要:审计模式是审计导向性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等要素的组合,它规定了审计应从何处着手、如何着手,何时着手等方面的关键问题。在审计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审计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赋予审计的目的和要求也不同。为了实现每一阶段的审计目标,审计的范围和方法也相应地发生变化,从而使审计模式处在不断变革之中.审计模式依次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发展到风险导向审计。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其本质是企业管理当局为实现其组织目标而采取的管理手段。从内部控制发展的过程来看,内部控制的发展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即内部牵制(20世纪40年代以前)、内部控制制度(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内部控制结构(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内部控制整体框架(1992年至2004年)和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2004年今)。尽管内部控制的发展动力源于企业组织发展的内在需要,但在内部控制的不同发展阶段,审计模式的变革对内部控制的发展起着关键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确立使审计的视角由关注企业内部,依赖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扩展到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即以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为主线来确立审计程序,审计的范围大大超过了内部控制的领域。本文拟分析和说内部控制与审计模式变革的关系以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对内部控制依赖的减弱。
  • 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全面研究了以美国、日本和有关非政府组织等为典型代表构建的内部控制规范对信息技术影响的考虑,认为我们可以根据我国企业信息化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对于目前各类企业普遍实用的规范可充分借鉴各国现有规范的做法,在其中嵌入对信息技术的考虑,对于部分信息集成度已经很高的企业和有关业界(如审计)实务工作的需要,应充分借鉴有关非政府组织构建的IT内部控制模型,及时发布相关应用指南或专门研究报告,并在它们的基础上发展出我国实用的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内部控制模型。
  • 摘要:本文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描述性统计对2006年沪市年报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认为2006沪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以下问题: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定未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信息自愿性披露动机不足、公司的自我评估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实评价缺少统一的标准、对自我评估报告的核实评价缺乏正确认识.文章相应提出如下改进建议:我国应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与审核报告,建立统一、科学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标准和审核标准,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 摘要:自安然、世通等公司会计造假丑闻之后,为整顿上市公司秩序、维护投资者信心,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简称《萨班斯法案》)。该法案的颁布,使上市公司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特别法案404条款特别要求公司对于自身内部控制做出明确的报告.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的意义非凡.文章介绍了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从COSO报告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权威性确立和其对我国电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际指导方面来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我国主要的电信企业为实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价值的目标,都不约而同的采取了依托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的办法,但面对美国格外严厉的证券监管法律,如何调整自身内部控制框架?本文主要以中国网通为例,运用成熟的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在公司层面进行内部控制框架体系模型设计,来满足《萨班斯法案》的要求。除了应用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要素外,本文还着重提出反舞弊机制建设、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以更加切合我国企业主要是电信企业的实际.本文认为,我国电信企业与先进的大型跨国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应当紧随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自身内部控制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价值。
  • 摘要: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成为许多国家进行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参考,本文认为,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必须建立在一个充分认识企业的产权关系,充分体现各产权主体的利益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之下。不适应企业产权关系的制度设计必然会导致内部控制失衡,最终引发风险事故,而只有充分考虑各产权人利益的风险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的防止风险.本文通过对企业产权关系的分析,和对美、日、德三国的比较研究,提出了中国企业风险管理体系设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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