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建设
程序化建设的相关文献在1989年到2021年内共计95篇,主要集中在中国政治、经济计划与管理、法律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3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658854篇;相关期刊50种,包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中国统一战线、四川统一战线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十二届中国标准化论坛、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等;程序化建设的相关文献由80位作者贡献,包括赵振宇、何兵、宋连胜等。
程序化建设—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658854篇
占比:99.99%
总计:658949篇
程序化建设
-研究学者
- 赵振宇
- 何兵
- 宋连胜
- 张仕能
- 李香钻
- 闫学超
- 陈喜庆
- 龚剑飞
- Zhang Xiaojun1
- 丁全民
- 于小英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 佟一
- 佳玉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民政局
- 刘仁勇
- 刘德文
- 刘海东
- 北川
- 卢兆龙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
- 吴秀华
- 吴银术
- 周欣文
- 宣迅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 廖上斌
- 张仁尧
- 张奕清
- 张献生
- 张秀明
- 张维平
- 彭光伟
- 彭有臣
- 徐勇
- 政协鹤壁市委员会
- 本刊记者
- 朴东
- 李传琛
- 李佩琼
- 李军
- 李国杰
- 李昌鉴
- 李永安
- 李淳
- 李萌
- 杨海芬
- 杨爱珍
- 杨雕
- 林善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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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红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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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层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终端”,是“万丈高楼”的基石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为契机,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守正创新再出发,意义深远。聚焦新的工作重心。当前,统战成员向基层流动呈加速态势,重基层、抓基础、强基本是适应这一形势变化、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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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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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间举办的各级各类新闻发布会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多的.新闻发布会是事实真相的披露会,履行职责的督察会,政府与社会、媒体和公众沟通的交流会.将程序理论引入到新闻发布的运动过程中,将有助于给媒体和公众提供新的视角和知识.要提高领导干部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善于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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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 Xiaoju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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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化历史由来已久。但是,学术界缺乏对党内法规法治化进行制度和规范的实证性分析,经验研究比较薄弱,说服力不够充分。如果对党章与宪法的协调性、党内法规的“立法”、党员权利的保障、党的纪律及其实施程序规范制度化四个方面的历史演化文本与我国相关法律进行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逐步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历史轨迹。党内法规法律理性化演进的逻辑表明,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是历史的、全面的,也是在均衡互动中演进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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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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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计量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并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有效的提高计量服务水平,可以进一步稳定市场秩序,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文中分析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并进一步对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高计量服务水平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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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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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快我国民主政治程序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助于保证民主政治过程的科学决策,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以保障公民权利.目前,社会进程中的非程序化机制和行动具有极大危害:非程序化无法保证决策的民主基础和科学性,将造成各级政府部门之间政令不统一,会造成立法、司法和行政不能有效配合,将加大行政成本,耗费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可能滋生腐败.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程序化建设的实现路径主要有三方面,即坚持科学性、坚持公开性、坚持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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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田
- 《第十二届中国标准化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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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所开展的认证活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属于垄断竞争,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委托特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认证名录里的所有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必须进行强制性认证.除强制性认证目录之外的认证,就属于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市场.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急剧增长,成为认证机构竞争的主要领域之一.自2006年,中国认证市场对外完全开放以来,国外的著名认证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通过分析中国船级社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程序化,探讨了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的改善.中国船级社为了在国内的自愿性认证机构中脱颖而出,追赶上国际领先认证机构,必须树立自己的自愿性认证品牌,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和认证能力,大力宣传自愿性认证意识,获得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认同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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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田
- 《第十二届中国标准化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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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所开展的认证活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属于垄断竞争,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委托特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认证名录里的所有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必须进行强制性认证.除强制性认证目录之外的认证,就属于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市场.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急剧增长,成为认证机构竞争的主要领域之一.自2006年,中国认证市场对外完全开放以来,国外的著名认证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通过分析中国船级社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程序化,探讨了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的改善.中国船级社为了在国内的自愿性认证机构中脱颖而出,追赶上国际领先认证机构,必须树立自己的自愿性认证品牌,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和认证能力,大力宣传自愿性认证意识,获得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认同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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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田
- 《第十二届中国标准化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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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所开展的认证活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属于垄断竞争,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委托特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认证名录里的所有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必须进行强制性认证.除强制性认证目录之外的认证,就属于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市场.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急剧增长,成为认证机构竞争的主要领域之一.自2006年,中国认证市场对外完全开放以来,国外的著名认证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通过分析中国船级社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程序化,探讨了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的改善.中国船级社为了在国内的自愿性认证机构中脱颖而出,追赶上国际领先认证机构,必须树立自己的自愿性认证品牌,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和认证能力,大力宣传自愿性认证意识,获得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认同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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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田
- 《第十二届中国标准化论坛》
|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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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所开展的认证活动可分为强制性认证和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属于垄断竞争,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委托特定的认证机构进行.强制性认证名录里的所有产品,在进入市场时,必须进行强制性认证.除强制性认证目录之外的认证,就属于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的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市场.随着消费者对产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自愿性产品认证需求急剧增长,成为认证机构竞争的主要领域之一.自2006年,中国认证市场对外完全开放以来,国外的著名认证机构纷纷进入中国市场,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文通过分析中国船级社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程序化,探讨了自愿性产品认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流程的改善.中国船级社为了在国内的自愿性认证机构中脱颖而出,追赶上国际领先认证机构,必须树立自己的自愿性认证品牌,提高认证的权威性和认证能力,大力宣传自愿性认证意识,获得市场和生产企业的认同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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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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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化改造,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执行监督权时,以正当程序以及人权保障等理念为指导,从程序的视角发现执行违法行为并加以排除,确保执行的公平与公正;要求根据程序法定原则,保障执行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要求遵循程序的规律,保障检察机关在执行活动中的参与权,将监督重心由实体性监督转向程序性监督,因为参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评判标准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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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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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化改造,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执行监督权时,以正当程序以及人权保障等理念为指导,从程序的视角发现执行违法行为并加以排除,确保执行的公平与公正;要求根据程序法定原则,保障执行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要求遵循程序的规律,保障检察机关在执行活动中的参与权,将监督重心由实体性监督转向程序性监督,因为参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评判标准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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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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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化改造,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执行监督权时,以正当程序以及人权保障等理念为指导,从程序的视角发现执行违法行为并加以排除,确保执行的公平与公正;要求根据程序法定原则,保障执行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要求遵循程序的规律,保障检察机关在执行活动中的参与权,将监督重心由实体性监督转向程序性监督,因为参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评判标准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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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莹莹
- 《第三届刑事诉讼监督论坛》
|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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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执行监督的程序化改造,要求检察机关行使执行监督权时,以正当程序以及人权保障等理念为指导,从程序的视角发现执行违法行为并加以排除,确保执行的公平与公正;要求根据程序法定原则,保障执行监督程序的规范化、公开化;要求遵循程序的规律,保障检察机关在执行活动中的参与权,将监督重心由实体性监督转向程序性监督,因为参与本身就是一种监督,也是程序公正的最低评判标准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