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有句成语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说的是宋朝有个叫田登的人当了郡守,十分忌讳把自己的名字念成“点灯”,凡有冒犯者出现,田登大人必然生气,部下因此常常受到棒笞。于是举州都称“灯”为“火”。到了上元佳节,全州要依例放灯,书写告示的官员只好把应写“灯”的地方全都写成“火”,于是告示中经常出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的文字。后来人们就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来比喻只许有权者胡作非为,而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要受到限制的现象。从法学的角度看,即允许掌权者滥用权力,而不允许老百姓行使正当权利。这里隐含着一个权力与权利的关系问题。